Reed Sm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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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資訊科技

資訊科技與電子商務

本行為眾多資訊科技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內容包括合資興辦互聯網入門網站、資訊科技權利的許可、分銷、特許,還為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應用服務供應商、互聯網內容供應商提供服務。我們在草擬外判協議、軟硬件協議、網站開發協議、網站主管協議、自選影院服務協議方面有豐富經驗,並日益專注在中國境內經營電訊和電子商務的事宜。我們與北京辦事處緊密合作,為在中國境內有商業利益的客戶服務。在這方面,北京辦事處提供實質有利的條件。

本行亦為眾多從事線上交易的證券經紀行服務,處理香港聯合交易所第3代自動對盤及成交系統、買賣盤傳送系統以及相關系統。本行累積的經驗與科技的發展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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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

多年來,齊伯禮的訴訟隊伍一直是以本地實力最雄厚的隊伍之一而聞名,這在就各類知識產權和相關權利提出起訴或抗辯的侵權訴訟活動中亦反映出來。無論是申領入屋查取令、臨時禁制令,還是追究一般侵權活動,本行都有專業知識和人員支援,因而可有效迅速行動。本行是少數幾個有處理侵犯專利案件經驗的律師行之一。 在首宗由香港高等法院審理的域名爭議訴訟中,本行是勝訴一方的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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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與娛樂

我們無論在爭訟和非爭訟事務方面,都有廣泛的經驗,我們的客戶包括藝人個人、電影公司、報社、唱片公司、娛樂零售商店、大型國際出版社及多媒體公司服務,我們代表這些客戶處理他們在經營業務中各方面的事務,尤其是誹謗(包括在互聯網作出的誹謗)、違約糾紛(包括僱傭糾紛) 、宣傳權及監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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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版權、專利、設計

本行承辦大量知識產權工作,工作來自香港眾多從事廣泛行業的公眾和私人公司、海外律師行、專利和商標代理機構,還有海外公司直接委託。我們的知識產權工作包括在香港、中國以至全世界範圍的專利、設計、商標註冊、異議、修正程序,以及知識產權的強制執行(包括以民事和刑事途徑),開拓保障知識產權的方法,草擬、談判知識產權合同,例如: 特許、許可、分銷、製造的轉讓技術秘訣。我們以工作的效率和反應迅速爲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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